如何从旅居国外的房东手中拿回租房押金

2021年1月,本人向旅居英国的女士承租了深圳福田区景鹏大厦3栋23B房屋,合同期限一年半(后微信协商延期至2022年8月底),租赁押金为12200元。入住几天后,发现签约前对房屋设备设施检查不够细致,房间老旧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多次向房东反映后得不到解决。搬家是苦差事,虽然维修请求得不到房东支持,但毕竟租期不长,本人选择了忍耐。在租住期间,本人及家人都很注重保护房屋,无任何故意或过失破坏房屋的情况。2022年8月,本人告知房东于8月20日搬家,请求房东协调物业放行,房东也答应搬离后即退还押金,双方提前解约。不想本人将大件物品搬离后,房东在没有任何合同依据与事实依据的情况下,以本人破坏房屋设备设施为由拒还押金,随后将本人微信拉黑,并且在2022年8月21日找人更换了门锁。根据本人的理解,房东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甚至违法,故多次报警请求协调解决,但景田派出所坚持认为该事项不属于其业务管辖范围,办案民警在做笔录时提出:“搬家日为合同到期日”,“20号不是月底吗?”。不愿意过多介入。无奈之下本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几个月过去了,依然杳无音讯。维权如此之难,成本如此之高,实在是意难平。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

1秒记住本站地址,深圳生活(szsh.org)

首页  →   深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