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未提前告知且对经济赔偿金未协商达成一致(未按劳动法支付合理赔偿),依旧单方面解除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于当日将我踢出公司oa系统,并通知我次日去公司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对于这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甚至还让我拿着该通知直接去提起仲裁,这难道是身为弱势群体应该被对待的方式?身为国企你的担当跟责任在哪里。作为底层员工一直老老实实本本分分的工作,却只因在公司没有关系,却沦落到被随意开除的境地,说什么公司现在困难,难道身为底层员工的打工人就容易了么?应该对此买单吗?我本遵循着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提出我的诉求索要赔偿金,但公司计算月平均收入的方式让我难以接受,完全不以个税app上我全年收入的总和计算月平均工资,说得按照公司的赔偿标准执行,还被认为是无理的要求,完全对我的请求置之不理,即便是以卑微的姿态去协商,却还是不能达成一致,最终被迫终止劳动合同。现如今我唯一的办法就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更多像我一样的底层员工在与我相同处境下,依旧能大胆的选择去正面硬刚!相信法律能带来公平公正解决问题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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