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关民法典
位于益田五路的全海小学是一所福田区教育局管辖的全日制公办小学,占地8267平方米,现有生源1068人。由于该片区教育资源不足,教育局将其列入改扩建计划,对教学楼综合楼进行扩建改造,并于2019年立项,完成地质勘探和设计招标。
由于历史原因,全海小学与紧邻的福田花园小区在地籍图上同属于一宗地(宗地号:B110-0009),而福田花园多层小区是已经建成26年的老旧小区,小区业主要求全海小学改扩建工程结合旧城改造依法征收福田花园多层一起共同完成改造。
福田区教育局没有听取全海小学同宗地业主的意见,不顾触犯《民法典》301条,将项目一意孤行地单独向前推进,完成了工程设计并向福田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了开工申请,福田区规自局就该项目举行了听证会,听证结论为:事关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没有同意该项目的开工许可。
二、为什么不依法行政
对于全海小学改扩建工程的紧迫性,福田区教育局已多次强调:为了满足教育需求,需要尽快扩展全海小学的办学规模,改善教学条件,给学生们提供更好的校园环境。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福田区教育局完全可以依据该法律规定,由全海小学改扩建政府工程征收同宗地的福田花园多层住宅共同完成改造,达到既加速完成全海小学改扩建满足教育需求,同时又解决了同宗地的福田花园多层老旧小区严重的已出现的危房隐患和严重消防隐患,达到各方多赢的结果。
三、躺平不作为不可取
遗憾的是,福田区教育局在之前造成了前期费用600多万元的损失浪费,而面对依法行政,可以继续推进项目尽量挽回损失时,却采取了躺平不作为的态度,应该追究责任。
全海小学在前期项目被教育局终止后,根据教学需要,实事求是的依法拟向福田区教育局再提扩建改造的申请,此时,教育局对学校的改造又忘了初心,不再需要尽快扩展办学规模了,也不要改善教学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学环境了,且无视前期政府投入的资金打了水漂,急于对浪费的资金结算了结,要学校再等通知,此通知却是遥遥无期如泥牛入海、
我们想问一问福田区教育局,依法行政应不应该,纳税人的钱是否可以随便浪费,乱作为造成的损失要不要通过依法行政加速改造尽量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