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围村1368街区173栋10*号*bar酒吧营业期间一楼二楼音乐声很大,且凌晨两三点还将音乐声放的很大,还允许顾客半夜鬼哭狼嚎的唱歌,后半夜声音巨大!严重影响周围居民正常休息!整栋楼都在震!多次联系社区街道沟通无果!报警也得不到长效处理!希望相关部门尽职尽责,尽快予以处理!!!保证居民的生活安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
(一)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社会生活噪声的;
(二)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
(三)未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希望有关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