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外,业主共有资金用于下列支出:(二)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业主大会聘用人员的费用;明确规定:业委会成员津贴应该由业主共有资金支出;我小区(滢水山庄一区)业委会成员津贴却由物业公司直接列支,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属于合同双方,业委会有监督物业公司的职责,业委会成员津贴由物业公司直接发放,违背了这一原则,不利于业委会的独立性,更容易滋生腐败,逃离业主监督,要求相关部门更正业委会津贴发放的违规行为。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 除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外,业主共有资金用于下列支出:(二)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业主大会聘用人员的费用;明确规定:业委会成员津贴应该由业主共有资金支出;我小区(滢水山庄一区)业委会成员津贴却由物业公司直接列支,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属于合同双方,业委会有监督物业公司的职责,业委会成员津贴由物业公司直接发放,违背了这一原则,不利于业委会的独立性,更容易滋生腐败,逃离业主监督,要求相关部门更正业委会津贴发放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