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受损,各部门推脱责任!

七月十九号,本人驾驶车辆粤BA***25经过环观南路72-2路段,新田社区观湖小桔充电站,因路段排水沟水泥盖板断裂,造成本人车辆陷入底部受损,先后找过物业,社区街道办,市政工程,水务。电力,都在推脱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交警队观湖中队也没有开局事故责任认定书。我想请问一下,这是不是无人区,三不管地带,出了交通意外没人管,如果说我们造成公共设施损坏也不用赔付!我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这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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