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在网上找到我要租房,看了房之后。她说在网上找的工作,刚来深圳也不熟悉,我看她年纪不大,谈吐也像个有文化的人就租给了她。我再三关照,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的给你,你如果不租了,还是这样还我。结果前几天突然发信息给我说不租了,我有种不祥的预感。等到周六去了,门也进不去,叫了开锁公司打开了门,场景简直不堪入目,整个房子一塌糊涂,臭不可闻。(无法描述,大家看看照片)开锁师傅都惊呆了,我打她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后来我说报警了,她才接电话,轻飘飘的说,我的押金1500,还有这次还有10天的房租500,一共2000足够打扫卫生了。合同不履行结束,本来押金就不退的啊,她居然说用押金抵搞卫生的钱。这种情况,我肯定要她赔偿,开锁换锁150,保洁搞了4个多小时250,沙发被猫咬破抓破换垫子150,床上全是猫拉的尿都湿了透了,床板也都湿的,连床下的地板上都是滴下去的尿,臭不可闻,全部扔了,买了新床720,换了猫抓破的纱窗75,抓破的纱窗帘200,欠的水电煤大概200左右,她现在一分不付,就是咬着1500押金和10天的房租2000够了?还可以这么算吗?1500押金不是到期后,如果没有设施人为损坏,退给房客的钱,没到期本来就违约是不退的啊。这另外产生的费用肯定由她承担啊。她的意思也就是所有的损失要我自己承担?还有房子有猫屎猫尿味道好难闻,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散去,这个都我自己承担?我两天为了这事忙成狗,路都跑了50公里,都算才忙?这种人都是什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