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预售合同时开发商故意欺瞒《露天漏水的伸缩缝》严重问题,请求帮忙解决购房纠纷的求助信。 领 导们,你们好! 我街铺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卓越誉**庭*栋12*号街铺,存在一条严重漏水的《伸缩缝》,我铺这条伸缩缝是露天的,上面没有永久性的建筑物,从铺门前至铺后底有一条10CM宽的沟缝贯通整个铺,即在我铺里面通过这条《露天伸缩缝》,可以看到外面天空的光线,该铺顶上面是本楼盘的人行通道。左右边是30多层的楼房。最重要的是《伸缩缝》的功能,地基沉降,热涨冷缩,必然有变化,就会造成《U型铁槽》与墙面体就有裂痕,必然就长期漏水,后补建的U型铁槽能与房子一样用七十年吗,再说也因为对方无法填补伸缩缝才要用《u形铁槽》接水导水,这就说明根本无法解决漏水问题,这条漏水伸缩缝用U型铁槽临时导走漏水的方法属于合格吗?上述情况该铺就失去《挡雨》功能,这个房子属于《合格商品房》吗?批准《合格》的《单位部门》有责任吗?房子的最基本功能是《挡风挡雨》,这样的产品可以合法岀售吗?有部门管理吗?上述的2个后期补修建项目是否属于《合格建筑物》?是否属于违建?上述这么多问题一个都没有解决解释?为什么回避上述的问题?是什么部门管理失职了才造成《预售房》会岀现上述这么多问题,仍然出售? 上面这么多重要问题到此时此刻还没有解决。万分苦恼,恳请领导们给予帮助我一个普通百姓的无助,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