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去办理母亲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公证员要求出具母亲未再婚证明。
朋友的父亲很多年前去世了,朋友一直与母亲居住在一起,房子是母亲的,朋友结婚后也是和母亲住在一起,户口本上都有登记,朋友的母亲去世后,需要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结果公证员提出要求朋友出具母亲未再婚证明,朋友母亲没有再婚,从未遇到过要求出具这种证明的情况。朋友找到派出所,派出所说户口本上的登记就是证明,不能另外开未再婚证明,民政婚姻登记处说我们只开结婚证,没有未再婚证明,于是一拖就是几年。。。像个无头苍蝇到处乱撞!
这种证明找什么部门开具,公证员没有说,真的好麻烦!想起那个证明你父亲是你爸的证明,为何要这样为难老百姓啊?